关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3 07:46:21 人气:1724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23〕31号)要求,我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县市区司法局初选,各市州司法局推荐,省司法厅审查核实,拟评选推荐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4个单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候选单位,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廖海梅等45名个人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候选人。现特向社会公示推荐对象名单及事迹简介(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书面反映要求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
受理部门: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政治部(警务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292,84586342
来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8月8日
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
(一)长沙市 天心区南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5年,服务于长株潭融城核心区域,现有5名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3人。近两年共组织或指导调处矛盾纠纷408起,指导村社区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05起,协议涉及金额近1700余万元。曾先后获评“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所在的司法所5次获评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调委会主任个人获评长沙市社会维稳先进个人,调委会副主任曾获评区“矛盾调处先锋”。
(二)衡阳市 衡阳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衡阳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6年成立,并先后建立了26个乡镇(园区)婚调委,设立了443个村、48个社区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构建了“1+2+26+N”的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网络。实现了诉调无缝对接,让民事审判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更加有机地结合,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预防民转刑发生。自成立以来,驻民政局婚登处婚调室共受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351件,调解成功1049件,调和率为77.6%,驻县法院婚调室共受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569件,调解成功1419件,调和率为90.4%。该婚调委连续5年被评为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省“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先进集体。
(三)株洲市 炎陵县水口镇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炎陵县水口镇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积极探索出了“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近年来,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5次,调解矛盾纠纷152起,调解成功率高达99%,其中指导组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90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90起。“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做法,受到《法治日报》、“人民日报公众号”、《湖南日报》等媒体报道,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株洲地区的突出亮点,“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做法已在株洲市全面推广,其经验做法入选中央政法委“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部分省(区、市)研讨班《论文集》。
(四)湘潭市 雨湖区雨湖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雨湖区雨湖路街道调委会成立于1992年,位于湘潭中心城区,是雨湖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街道,辖区流动人口多、征拆项目多、矛盾纠纷多、遗留问题多。近年来雨湖路街道调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配合街道破解治理难题,嵌入街道扁平化治理改革工作,构建了以驻派出所调解室、“邱哥”工作室、“方阿姨”工作室为触手的纠纷化解大格局。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服务为民”为工作准则,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起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年来,调委员会共调处矛盾纠纷789起,被评为全区先进调委会,市、区领导多次现场指导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五)邵阳市 新邵县陈家坊镇洪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新邵县陈家坊镇洪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现有人民调解员9名,其中专职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7名。近年来,陈家坊镇洪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背包式”调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摸排、预防、调处和报告”四篇文章,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6件,调解106件,成功率为100%,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荣获“全县平安创建工作先进村”、“邵阳市文明村”等荣誉称号。
(六)岳阳市 汨罗市罗江镇罗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汨罗市罗江镇罗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多年来,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践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依托“罗江夜话”议事平台,广纳“群英”话事佬,通过“听事、管事、断事”解决“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难题。近3年来,共调处各类纠纷1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没有一起民转刑案件,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镇村范围。2022年,罗江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七)常德市 石门县楚江街道龙凤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石门县楚江街道龙凤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02年成立,现有调解员5人。社区的前身是常德市三江口水电管理局龙凤园艺场,系三江电站建设移民建场,移民高度集中,社情民意复杂,原住民与移民之间因宅基地权属、耕地界址、邻里情感难以融合等因素,矛盾纠纷多发。自成立以来,调委会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共计620余件,成功调处600件,涉及当事人1860人次,成功率达96%以上,无因调解不当转化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情况。特别是2016年以来,龙凤社区创新推行“1350”重大矛盾调处机制,即:1个重大矛盾纠纷,邀请3个以上职能部门和5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群众等各方面代表共同参与调处,取得了良好成效,龙凤社区连续八年实现“零上访”,被评为常德市“无上访社区”和“平安社区”。
(八)张家界市 慈利县零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零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原名零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由零阳街道办事处设立,零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担任副主任,街道三中心一大队负责人担任委员。零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9人。近三年来,共调解案件518件,为平安零阳筑牢了“第一道防线”,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
(九)益阳市 益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益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7月,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4人,兼职人民调解员25人。益阳市医调委运行8年多来,共受理中心城区医疗纠纷529起,成功调处489起,调处成功率达92.4%,患者诉求赔偿金额达1.2亿元,经调处实际达成协议赔偿金额为3317万元。益阳市医调委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创建平安医院先进集体”,荣获“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先进个人。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平台和国务院网信办“中国网”平台报道了益阳市医调委的做法。省主管部门和市级领导多次视察益阳市医调委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十)郴州市 郴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郴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5人,兼职人民调解员5人。近三年来,共接待群众电话咨询560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访2100余人次,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516件,调解成功506件,调解终止10件,受案率100%,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现场处突34次,成功化解医闹隐患苗头29起。曾荣获“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名调解员获得省、市调解先进个人,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郴州作出了突出贡献。
(十一)永州市 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油榨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油榨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6年3月设立,现有调解员12名。近年来,该调委会着力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纠纷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区提供了化解山林权属争议的“油榨头经验”。近三年来,调委会排查潜在纠纷186起、成功调解案件160余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3件,社区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辖区内7个市级重点项目没有发生一起阻工事件,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社区于2018、2019、2022年先后三次被评为冷水滩区综治工作先进社区,调委会于2022年荣获冷水滩区人民调解先进单位。
(十二)怀化市 通道侗族自治县陇城镇洞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通道侗族自治县陇城镇洞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调委会以将王屯边界调解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矛盾化解、联动治理、合力治本”三项措施,积极探索“侗款”融入人民调解新模式,持续打好“五联五治、三治融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组合拳,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凸显。近三年来,累计调处纠纷40余起,调解成功率为100%,洞雷村呈现出无上访事件、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农村团寨消防事故、无公共安全事件、群众满意度高的“四无一高”良好态势。2020年来连续三年被通道侗族自治县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十三)娄底市 涟源市石马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涟源市石马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2月,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5人,兼职人民调解员3人,该调委会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工作成绩突出、队伍建设有力、工作规范开展,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2021年以来,石马山街道调委会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8起,调解成功463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93%,为推进平安石马山建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被评为涟源市2022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十四)湘西州 保靖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事迹:保靖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4月份,现有调解员9名,由1名事故处理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的民辅警,1名人大代表、3名人民法院退休法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组成。近三年共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389件,调处成功1369件,成功率98.5%,接受法律咨询3800人次、指导当事人完成陈述材料3000余份。1369起调解终结案件、共涉赔偿金额4107万元,全部足额及时兑现,无一起拖欠、改变、上诉、上访现象发生。其所在单位获得“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突出集体”等荣誉,为平安保靖建设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45人)
长沙市
1.廖海梅 芙蓉区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廖海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年以来,参与调解矛盾纠纷近10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先后获评“长沙市移风易俗十佳基层工作者”、“芙蓉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等荣誉。
2.陈建良 长沙县江背镇梅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陈建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6年以来,始终将居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向居民宣讲法律知识和国家政策,接待群众、下户走访共计1200余人(次),参与调处、化解了复杂疑难矛盾纠纷200余起,通过调解累计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0多万元,曾获“长沙县劳动模范”、“长沙县敢为善为有为好支书”等荣誉。
3.王福林 宁乡市金洲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王福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8年以来,始终秉承“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理念,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200余件,信访积案12起,调解成功率99%,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曾获“宁乡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4.黄自武 雨花区跳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黄自武从事人民调解工作5年以来,以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将部队中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践行到了实际工作中,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将“枫桥经验”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2018年来其直接参与调解的经济、婚姻家庭、工伤等各类纠纷达580起,调解成功569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曾获“雨花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衡阳市
5.颜 东 衡南县泉溪镇人民调解委会员副主任
主要事迹:颜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2年以来,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脚踏实地坚守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用自己的青春与热血谱写了一首安定和谐之歌。多年来,由颜东主持或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达1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42件,预防和制止非正常上访闹事事件38件,防止自杀凶杀案件17件,真正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四无”目标,曾荣获市“衡阳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衡阳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荣誉。
6.伍永智 耒阳市龙塘镇远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伍永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5年以来,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对村组干部和湾村明白人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组干部、湾村明白人、农村“五老人员”等人员在化解纠纷,上下沟通等方面的作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在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先后荣获“衡阳市最美网格员”、“耒阳市两站两员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
7.龙端喜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龙端喜从事人民调解33年以来,共免费提供法律服务6000余人次,累计成功调解纠纷700余起,给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20余万元,曾荣获“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衡阳市平安卫士”、“衡阳市金牌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8.阳洪旭 衡东县新塘镇文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阳洪旭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9年以来,始终把心同社区百姓紧紧贴在一起,在调解工作中,熔铸人情的温度、法理的刚度,参与调解辖区邻里、家庭、婚姻等各类矛盾纠纷3150多起,其中重大疑难案件16起,调解成功率达97%,曾多次被评为“衡东县先进个人”。
株洲市
9.柳 萧 荷塘区仙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柳萧人民调解工作5年以来,通过建立健全会商机制、研判机制、联动机制、督查机制、鼓励机制等多项工作机制,促进了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了“四汇报,三第一”调处工作法,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00多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为30余万元,先后荣获评“株洲市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株洲市优秀专武干部”等荣誉。
10.林文爱 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林文爱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1年以来,始终深入基层,在调解一线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公平公正、无私奉献、勇于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多年来,调解各类纠纷215起,每年调解协议涉及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所调解的案件无反悔,无不履行调解协议,无投诉,真正做到了纠纷不出商会,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株洲市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荣获“芦淞区纠纷调解能手”等荣誉。
11.肖新军 渌口区淦田镇铜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肖新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5年以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防止矛盾激化130余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其通过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做到以法育人,以调促稳,通过法、理、情妥善化解,用专业性、使命感达成“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用爱和责任守护村庄的宁静祥和,无私奉献精神赢得了同事和村民的广泛赞誉,曾荣获“株洲市最美退役军人家庭”等荣誉。
湘潭市
12.周 舟 湘乡市白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周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3年以来,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化千家纠纷、解万家忧愁为己任,扎根基层,踏实工作,30多本走访笔记,记录的都是他白天外出走访记录和晚上总结问题、研究对策的方法。他总结出“三个一”调解法: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想一想;不怕麻烦,走访调查多问一问;找准症结,沟通双方谈一谈。多年来,参与调处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1300余件,为在外人员维权60余次,涉及金额达2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曾荣获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湘乡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
13.唐 钊 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唐钊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4年以来,凭着痴心热爱、不懈钻劲从一个调解新手历练成了调解领域的“行家里手”,先后在基层司法所、驻法院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岳塘区联调委、驻派出所调解室等多个部门、岗位得到锻炼,探索总结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五心五要”调解工作法:一方面热心、耐心、爱心、专心、恒心缺一不可,另一方面腿要勤、心要正、脑要活、嘴要甜、方法要妥。多年来,调处矛盾纠纷1300余起,涉案金额约1亿元,收获了当事人肯定的锦旗16面、感谢信8封,先后获评“岳塘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岳塘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邵阳市
14.陈文光 武冈市稠树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陈文光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8年以来,在调解实践中成长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一线人民调解员。近三年,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调处成功500余件,无一例案件上交市矛调中心处理,为确保当地和谐稳定作出重大贡献,先后获“武冈市十佳政法干警”、“武冈市婚姻家庭纠纷优秀调解员”等荣誉。
15.陈晓琳 隆回县滩头镇滩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陈晓琳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5年以来,认真学习调解知识与技巧,工作热情高、工作能力强,在他的带领下,制定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小矛盾及时调解不过夜,大矛盾跟踪协调不脱联”的“四不”调解工作制度;养成了“调解之后有日记”、“调解之中有痕迹”、“调解回访有记录”的“三有”工作习惯。多年来,化解和参与化解各类纠纷2000余件,先后获得“湖南省最美居保人”、“隆回县优秀党组织书记”、“隆回县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16.刘玉奇 邵阳县白仓镇坦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刘玉奇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5年以来,情系民众,一心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实现了村里安静、居民安宁、邻里和谐。多年来,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和预防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纠纷46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曾连续五年评为“邵阳县综治禁毒先进个人”。
17.肖 锋 洞口县花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肖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7件,成功化解263件,成功率达98.5%,无因民间纠纷转发为治安、刑事、民商事案件出现。2010年玉树地震中,他作为共产党员“救灾突击队”队员之一,被西宁支队评为“优秀士兵”。2015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荣获“洞口县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岳阳市
18.沈海洪 云溪区长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沈海洪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5年以来,一直秉持“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宗旨,把自己的汗水挥洒给了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无怨无悔,在平凡的岗位上彰显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多年来,沈海洪个人接待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参与、指导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27件,代写法律文书140余份,未出现一起群众投诉举报,得到了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基层群众的广泛赞誉。曾获得“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19.甘展凡 湘阴县三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甘展凡从事人民调解工作9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800余件次,调解成功率100%,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10余起,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金牌调解员”、善解民忧的群众“贴心人”,赢得了各级普遍赞誉。同时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利用“群英断是非”的方式因地制宜灵活处置各类矛盾纠纷,连续多年被湘阴县政府授予嘉奖奖励,2018年被湘阴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20.孟 谦 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学院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孟谦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4年以来,主持参与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在基层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创新的人民调解工作法“群英断是非”既巧妙的把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又广泛的建立了群众参与的德治法治自治调解队伍。该工作法得到了居民群众广大赞誉的同时,也得到了全国各地的考察学习和复制运用,曾获“岳阳市百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荣誉。
常德市
21.符美荣 武陵区府坪街道体育东路社区人民调解委会主任
主要事迹:符美荣曾在市人社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窗口工作近17年,有着丰富的服务基层群众经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以来,她用心用情,勤学敏思,摸索出一套“把准案情、释法明理、换位思考、情法交融、平衡双方”的调解五步工作法。近年来,直接调解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纠纷60余起,辖区内“马路古玩市场整治”、“市木材厂宿舍D级危房清退”等一批群体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先后荣获“武陵区产业立市先进个人”等荣誉。
22.张祖爱 汉寿县岩汪湖镇金盆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张祖爱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3年以来,直接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达1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村民一片安宁,为人民调解搭建了“连心桥”,构筑了“和谐,曾荣获“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常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等荣誉。
23.谭伟红 澧县甘溪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谭伟红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2年以来,共指导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起,主持调解重大矛盾纠纷50起,成功率达97%以上,他以“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奉献精神、以“为民维权,不远千里”的坚定行动、以“坚守山区,调解护边”的维稳情怀,彰显了一名人民调解员的使命担当。曾荣获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
24.蒯 琴 津市市襄阳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蒯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6年以来,凭借对调解工作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砥砺深耕,晨星屡草,用满腔热情和真诚,履行着一名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六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300余起,调解成功率98.5%,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曾荣获“津市市政法系统十佳岗位尖兵”。
张家界市
25.胡 勇 永定区大庸桥街道热水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胡勇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年来,时刻不忘自己调解员职责,不论哪里有纠纷、何时发生纠纷,总会第一时间到场,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多年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2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6件,防止刑事案件25件,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先后荣获“永定区优秀人大代表”等荣誉。
26.彭 群 桑植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彭群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6年以来,结合县域实际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不断提升访调对接实效,破解信访积案化解难题,组织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兼任信访事项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近五年来主持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案件125件,先后为57名信访对象通过调解途径化解信访案件,教育劝阻33例信访当事人主动息访,依法化解11例历史遗留信访积案,让信访问题在更大程度、更多渠道上得到有效化解,为桑植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
益阳市
27.夏世玉 资阳区新桥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夏世玉从事人民调解工作9年以来,成功调解了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多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高度评价以及人民群众的信任赞誉。由于他在工作中形成的良好口碑,资阳区“老夏调解室”应运而生。经过两年的发展,“老夏调解室”也成为了资阳区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化解纠纷渠道,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一张闪亮品牌。曾获评“资阳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28.吴彩玲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鲊埠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吴彩玲从人民调解工作6年以来,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履职尽责,带领居支两委成员共召开40多场屋场会,处理大小矛盾200余件,收集社情民意100余条,让群众各项诉求、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和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显著,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乡村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受到上级的认可和广大居民一致好评,先后获得“桃江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荣誉。
郴州市
29.李俊生 宜章县婚姻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李俊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6年来,为建立健全宜章县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做出突出贡献,并以“用仁心换人心,用热心化坚冰”的调解风格,多年来,直接主持调解的各类民事纠纷多达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3%,成为宜章人民调解工作的骨干力量和领军人物,先后获得“湖南省最美村官”、“全省学以创业先锋”、“湖南省优秀法律工作者”、“感动宜章十大人物”等荣誉。
30.李周帅 北湖区人民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李周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5年来,不辞辛苦地奔走在基层一线,指导调解3000余件矛盾纠纷,组织、参与调解108件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基层的历练让他从青涩稚嫩变得成熟稳重,基层的洗礼让他学会游刃有余地处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其人民调解工作事迹被郴州日报报道。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第四届新时代郴州向善向上好青年”等荣誉。
31.谭 剑 桂阳县龙潭街道八字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谭剑从事调解工作14年来,工作扎实、务实好学,对工作充满热情和创新,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他总会第一时间介入,用心用情去化解每一件矛盾纠纷,为身边的群众排忧解难,用人民调解搭建一座与老百姓的“连心桥”。多年来,谭剑同志先后调解社区矛盾纠纷600余起,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12起,成功阻止群体矛盾激化40余起,成功调解率达95%,先后荣获“最美郴州人·最美社区干部”、“郴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近20项荣誉称号。
32.陈崇波 临武县舜峰镇南塔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陈崇波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3年,用脚踏实地的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年来,累计调解矛盾纠纷400余件,参与处理较大复杂矛盾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率90%以上。先后获评“湖南省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湖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郴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永州市
33.万天德 宁远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局调解室调解员
主要事迹:万天德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年来,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68件,调解成功2519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预防和避免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恶性案件234余起,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湖南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永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宁远县优秀政法‘五老’调解员”等荣誉。
34.何 军 道县梅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何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6年来,主持、指导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件,预防民转刑案件24件,预防群众性上访12件,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无论是群体性矛盾纠纷,还是鸡毛蒜皮的“麻纱事”,他都认真对待,制定个性化的调解方案,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切实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外溢和上行,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曾获得“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35.蒋素梅 双牌县麻江镇廖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蒋素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5年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预防民转刑案件10起,调解成功率达99%。自她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廖家村没有上交一起矛盾纠纷,未出现进京上访事件,无刑事案件发生,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等均居全县前列。16年调解,16年的付出,她为家乡人民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用忠诚与担当谱写着调解员的风采。曾获评“永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36.陈君林 东安县芦洪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陈君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多年,将赤胆忠心默默奉献给了人民调解事业。近三年,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8起,避免民转刑案件5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陈君林同志积极带队进村入户宣讲疫情防控政策,累计劝导喜事活动延期36起、取消48起,发放宣传单近8万份,及时化解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21起,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确保了疫情期间平安稳定,先后被评为“永州市人民调解能手”、“东安县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怀化市
37.米文秀 辰溪县黄溪口镇双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米文秀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4年以来,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200余起,成功率达99%以上,所有矛盾纠纷均能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村内大量矛盾纠纷都能化解在一线,处理在萌芽状态,多年来该村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先后获评“怀化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辰溪县劳动模范”等荣誉。
38.杨长清 新晃侗族自治县凉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杨长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5年以来,始终用心用情去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中,面对年限久、难度大的矛盾纠纷,他积极科学应对,从不退缩,抽丝剥茧细心化解。五年多来,参与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起,涉及金额500余万元,防止“民转刑”及群体性事件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先后获评“怀化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39.肖典国 沅陵县沅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肖典国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年,他脱下军装换上司法“蓝”,走上人民调解一线。退伍不褪色,从事调解工作以来,调解案件达1800余起,总结出化解纠纷“四字秘诀”和“六大法宝”,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达99.5%以上,打开了群众一个个心结,化解了一桩桩纠纷,用辛勤的汗水诠释了“初心”,先后获评“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40.黄金芳 洪江市黔城镇芙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黄金芳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8年以来,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事业,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9件,调解成功率99%,实现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不上交,切实做到“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被群众誉为心中信任的“优秀芳书记”、“顶呱呱调解员”,先后荣获“洪江市优秀共产党员”、“洪江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
娄底市
41.胡志文 双峰县梓门桥镇黄马洲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胡志文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5年,始终坚持调宣结合,讲法规、讲道德、讲利弊、讲情感的“四讲”工作法,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调解经验方法,是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专家,在梓门桥镇调解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近五年,胡志文同志调解矛盾220余件,先后获评“娄底市最美河湖卫士”、“双峰县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42.苏祥康 冷水江市沙塘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苏祥康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6年以来,公正严明、不徇私情,多年来,调处纠纷2910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该同志患心脏病曾先后动过三次手术,但他始终以顽强的意志带病坚持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获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是大家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先后获得“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冷水江市十佳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湘西州
43.田庭茂 古丈县古阳镇黑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田庭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5年以来,他扎根在群众工作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能力水平。近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余起,成功化解疑难纠纷30余件,防止矛盾激化50余件,做到小事不出网格、难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先后获得“古丈县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
44.龙 琳 泸溪县解放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事迹:龙琳从事人民调解工作6年以来,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矛盾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泸溪、法治泸溪建设筑牢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近6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指导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800余件,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先后获评“2022年度湘西州法治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泸溪县十佳政法干部”等荣誉。
45.龙学勤 凤凰县两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龙学勤从事人民调解工作6年以来,始终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冲锋在化解矛盾纠纷最前线,六年来,调解矛盾纠纷527件,重大纠纷64起,接待相关咨询群众1400余人次,在职期间辖区未发生一起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上访的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先后获评“凤凰县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