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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严查电动车“上桥入隧”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11-15 20:27:20 人气:454

湖南法律网讯

近日,针对电动自行车在桥梁隧道、快速路上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长沙交警启动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上桥入隧”、“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因其灵活便捷的优势,越来越成为了市民出行的重要选择。但是,少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贪图方便,不顾自身安全骑车驶入过江隧道、高架桥、快速路等禁行区域,或者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行驶,不仅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而且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甚至会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为切实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化解交通事故隐患,长沙公安交警启动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长沙市各桥梁、隧道入口对不按规定行驶的电动车进行现场查处、劝导。

(长沙交警现场劝导违规行驶的电动车。图片由 长沙交警 提供)

  对于查获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长沙交警将现场开展交通安全宣教,组织违法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参与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并依法处以50元罚款,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交警提示

  电动自行车“上桥入隧”、“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等行为十分危险,今年以来,长沙市已发生多起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各行其道才能确保安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来源:星辰在线】